8月21日21時許,邯鄲市交巡警開發區二大隊民警在邯臨路某路段開展醉駕、酒駕統一行動時,一輛車牌號為冀DT*N**的黑色小轎車由東向西行駛來,當行駛至盤查點時,民警要求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,駕駛員謊話連篇,企圖逃脫酒精檢測。
民警眼見該司機眼睛都紅了,他稱:“昨天值夜班了”。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,其聲稱沒有駕駛證,也沒有帶身份證。不久,司機又聲稱:“我知道你們總是在那個口查,今天我沒想到你們在這裏”。駕駛員告訴民警,依據他自身經驗,民警應該和往常一樣,在另一個路口查酒駕,沒想到自己費勁心思選好的路線,還是天網恢恢被民警逮個正著。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,該駕駛員呼氣數值顯示為106mg/100ml,該檢測數值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。
經過現場民警的批評教育,駕駛員張某無言以對。隨即民警將其帶至開發區醫院進行血樣檢測,檢測結果顯示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3.63mg/100ml,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之相關規定,駕駛員將麵臨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。
通訊員:郝亮
監製:嚴武軍 鄭 岩
主編:許繼霞 史曉玲
編輯:顏亞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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